关于做好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下载凯发k8娱乐

 关于做好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下载凯发k8娱乐

关于做好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11日 作者: 点击:[]

校属各单位:

为全面提升我校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的申报质量,即日起,科技处决定启动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预申报工作。

一、申报程序

(一)宣传发动,确定选题(2023年7月下旬)

各单位应广泛宣传动员,积极组织申报,对相关学科教师的科研成果、科研团队、科研选题及申报条件等进行综合考评、筛选或整合,确定具有较强实力的教师和团队申报课题,组织教师学习往年度课题指南、管理办法以及成功立项的申请书,同时安排有丰富项目申报经验的教师(或邀请校外专家)对申报相关问题进行讲解,充分发挥其带动作用,特别注意: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互相不能同时申报。

(二)收集课题资料,凝练学术观点,做好课题申报论证(2023年9月上旬)

2023年9月10日前,拟申请项目的教师,参照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申报通知和申报指南要求,搜集资料,了解研究进展,认真做好课题论证,草拟项目申报书,并将确定申报课题的教师名单及选题以学院为单位于9月10日前报送科技处。

(三)组织专家指导把关,保证选题、课题论证的质量(2023年10月-11月)

各单位应召开座谈会、课题论证会,召集校内外有关学科专家对申报教师的选题(选题的创新性、选题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等)和课题论证进行认真指导和论证,保证申报教师的选题具有创新性和较高水平。申报教师应根据专家意见进行调整、修改和完善。

(四)组织专家评审(2023年12月)

科技处将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教育部社科司下达的年度项目申报公告和课题指南,及时传达有关通知精神,申报教师继续完善申报材料,截止2023年12月31日前提交到科技处。科技处再将所提交申报材料按学科门类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

(五)再次提炼,完成定稿(2024年1—2月中旬)

申报教师要按照校外专家评审意见完善修改,各学院应组织相关专家对被确定申报的教师再次进行细心指导,充分论证,全面提升申报材料的整体质量和水平。申报者利用寒假继续完善,完成定稿。各学院科管老师进行形式审查后,于科技处规定的时间统一交到科技处。

(六)科技处核查,汇总和上报(2024年2月底)

科技处处对所提交的申报材料逐一进行核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确保零差错,并完成电子文档收集、数据录入、申报汇总等工作,报送相关主管部门。

具体上报时间以正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和教育部社科网的申报通知时间为准。

二、其他说明事项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申报质量

各单位要精心策划,耐心指导,敦促跟踪,保证本单位教师申报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要根据学科性质和申报者的实际情况,做好选题和论证指导,可通过召开选题和论证报告会的形式,让同行专家献计献策,以提升选题和论证的质量。

各单位可结合学术交流,适时地邀请校内外在课题申报方面富有经验的专家,或邀请国家社科基金课题会议评审专家来我校作相关学术报告,讲授课题的选题、论证、申报有关注意事项等相关事宜,以提高课题申报的技能技巧。

各单位可根据本学科的力量决定是否聘请校外专家对课题论证进行指导和评审。对于实力较强的学科,也可组织校内相关专家或成立专家评审和指导小组,对教师课题申报材料包括选题、研究内容、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等进行全程指导和审核。

拟申报课题的老师除了依据自身研究方向、专业背景、研究基础及主要成果来设计具有价值和创新性的选题,同时还应结合对近期国家社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基本态势(包括学科分布、主要研究领域、研究热点和重点课题等)的分析,准确把握当前研究重点与热点课题,借鉴他人研究的新理念、新方法,保证自己的选题具有新意。

(二)强化科研意识,增强申报信心。

近年来,我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申报数量越来越多,质量越来越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现历史突破,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实现10余项目标。各学院要持续强化教师科研意识,认清形势,把握不足,取长补短,增强信心。

(二)时间安排说明

相关项目主管单位发布正式申报通知后,科技处将根据通知要求对申报工作时间安排做相应调整,具体事项请随时关注学校网站和科技处网站下载凯发k8娱乐的公告。

联系人:张雪 联系电话:8891150

湖北医药学院科技处

2023年7月10日

上一条:2023年6月1号-6月30号违规车辆曝光

下一条:关于召开二届五次党委全体(扩大)会议暨春季学期期末院务会、干部警示教育会的通知

【】

下载凯发k8娱乐的版权所有:湖北医药学院 鄂icp备15017111号-1 联系电话:0719-8891088 邮政编码:442000 通讯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南路30号

网站地图